調查局掌理事項有下列二十條
黃金印象和其他人在論壇吵架甚或妨礙名譽
是犯了下列哪一條?
你是連民事和刑事都分不清楚嗎?
法務部調查局(以下簡稱本局)掌理下列事項:
一、 內亂防制事項。
二、 外患防制事項。
三、 洩漏國家機密防制事項。
四、 貪瀆防制及賄選查察事項。
五、 重大經濟犯罪防制事項。
六、 毒品防制事項。
七、 洗錢防制事項。
八、 電腦犯罪防制、資安鑑識及資通安全處理事項。
九、 組織犯罪防制之協同辦理事項。
十、 國內安全調查事項。
十一、 機關保防業務及全國保防、國民保防教育之協調、執行事項。
十二、 國內、外相關機構之協調聯繫、國際合作、涉外國家安全調查及跨國犯罪案件協助查緝事項。
十三、 兩岸情勢及犯罪活動資料之蒐集、建檔、研析事項。
十四、 國內安全及犯罪調查、防制之諮詢規劃、管理事項。
十五、 化學、文書、物理、法醫鑑識及科技支援事項。
十六、 通訊監察及蒐證器材管理支援事項。
十七、 本局財產、文書、檔案、出納、庶務管理事項。
十八、 本局工作宣導、受理陳情檢舉、接待參觀、新聞聯繫處理、為民服務及其他公共事務事項。
十九、 調查人員風紀考核、業務監督與查察事項。
二十、 上級機關特交有關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之調查、保防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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